話說大學時,有一天,有一個同學氣急敗壞地來告訴我,某某人被綁架了!綁匪正向他的家人要錢,他的家人急著「籌旗」。
某某人是我們的common friend, 我們繼續通知其他 friends, 一起想辦法幫忙,集齊了好幾個朋友,年青而一腔熱血的我們,一起趕去附近警察局報警。
這件事現在回想起來我不禁滴汗,我們是儍的嗎?!😂😂😂🤣🤣🤣
結果,警察叔叔教導我們這群年輕人,說:「你是聽朋友說的嗎?綁匪有接觸你嗎?如果沒有,你這個叫『傳聞新聞』,不能報案啊!」
我們O嘴,警察叔叔繼續教導我們:「通常呢D情況,九成都係佢自己扮俾人綁架,到贖金收齊 ,自己會返屋企的了!」
薑是老的辣,結果和警察叔叔說的一模一樣,贖金收齊,佢自己返了屋企,之前在電話明明話俾人打的,點慘點慘,但他返到屋企一點傷痕也沒有(他弟弟告訴我們的)。他也不再扮野,擺明係假的,你也奈他不何。
可惜我們一眾同學沒有信警察叔叔,每人都夾了幾千元給他做贖金!想起來我現在還肉赤中!
走筆至此,我突然有D原諒黃C黑暴,原來我都蠢過!原來二十几歲就是咁天真,咁熱血的!
😅😅😅😅
現在左想右想也覺得不明白,警察叔叔已經話咗十單有九單不是綁架,而是騙案,為什麼我還要把錢貢獻出去?唉,我當時太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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