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don)
震驚!昨晚七一,銅鑼灣有50歲持刀男子,白刀子進紅力子出,直插警員背部,然後自插心口自殺死亡,警員仍危殆中,但距離心臟有10cm, 我相信他一定會平安度過此劫。
有一網友留言說:「乜而家人命咁唔值錢咩?大家三唔識七,值得殺完人再自殺??!」
關於這條問題,我識答。
話說以前返暑期工,有個17歲工友說他的朋友去過 wave party, 這種派對只要熟人介紹才能入場的,當時很流行,場內人人啪丸,high high 地,有人就地做愛做的事,有人跳舞跳到除哂衫!而當時,佢見到名模 Rosemary赤裸上身跳舞。
我聽到這裡,O哂嘴,問:「佢話哂係公眾人物,咁做好蝕底喎!無啦啦俾阿豬阿狗睇哂!可能會影響前途!我唔明,點解佢要咁做?」
然後呢個細過我的年輕人反著白眼🙄🙄🙄答我:「會好似你咁諗的人自然不會咁做啦!!」又係喎!!
回答以上網友「乜人命咁唔值錢」的提問,持刀者應該無想過這點,否則不會這樣做。
事情已經發生,不如大家來試下推理香港的故事如何發展啦!
我自己就猜,此事會給與保安局局長及新一哥更強的理由立即立 23條。最後會成功立到23條。
為什麼我認為最後能成功立到23條呢?因為睇得多宮鬥劇,我發現萬變也離不開一條規則:軍隊在那一方手上,誰就會嬴。
什麼都在鄧小平計算之中,當年戴卓爾夫人是想鄧小平只收地而不收管治權的,鄧小平不止兩樣都收回來,還強調必須駐軍。
現在已立國安法,假如有乜依喐,咪派解放軍出動囉!有法可依自然可以出動。你千祈唔好話美國會出兵呀,香港又沒有石油。😜😜😜
P. S. 黃人請勿留言,我會刪除的。
5 則留言:
何止23條,還有辱警罪!!
成50歲人,一事無成!!走去殺警再自殺,根本就是精神病,一係就收左好多安家費!
嚇死人了!警察為搵食返份工姐,又冇殺佢父母,使唔使咁呀!
咪係!部分人還稱佢為烈士😡
呢種邪教式思想,都唔知幾時先完😔
立23條及假新聞法就完結了!
希望將林鄭換葉劉,儲齊一套硬手治港,咁我地就唔使提心吊膽。
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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