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朝刷到一條短視頻,內容說一個女的要穿婚紗去某歌手演唱會(視頻沒有說是劉宇寧演唱會,但只有劉宇寧搞過這樣的綽頭),男友很不爽,說這件婚紗是他們下個月結婚穿的,女友穿去參加演唱會不洽當,但女朋友沒有理會男友的投訴,照穿去也。
結果演唱會之後,男友就跟女友分手了,女友才知事態嚴重。男友將這件事在討論區討論,結果留言網友分成了兩大派,一派支持男友,認為婚紗有特別的意義,不能為另一個男人穿,而另一派則支持女友,認為作為男友應該支持女友實現夢想。(那個夢想是:嫁給劉宇寧吧?!🤭🤭🤭)甚至有一對情侶發生一模一樣的事情,結果男友還親自把穿了婚紗的女友送到演唱會門口,觉得那只是一件小事。
看到這裡,你思考一下自己是支持那一方的?
當我說完這件事,99說她觉得這只是一件小事,支持女方,迷偶像和結婚不一樣的。而我和我老公則支持男方,我們認為這是精神出軌,那個女的其實是心裡想嫁的是劉宇寧,只是嫁不到而已!我和米爸也觉得男友既然不喜歡就應該尊重男友,始終男友才是自己的結婚對象,看演唱會只是一件小事,又不是不讓她去,只是不要穿婚紗而已。
這件事沒有對錯之分,只是大家價值觀不一樣而已。
總之,大家都選和自己「選同一個答案」的人結婚就不會錯了!
晚上米米放學,我又將這件事跟米米說,問他會支持男方還是女方,他想了一陣子,他說去演唱會事小,但這件事的implications 卻很大,它意味住女方沒有尊重男友的意願,這樣子的話,大家將來一起生活會有很多問題。
Bingo!米米看出了事件的本質——婚姻是必須以互相尊重為基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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