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故事講,想起以前看過的一套無聊電影“The Button", 便當故事講給阿仔聽。
我:「有一日,小明家來了一個穿西裝的人,左手提住一個公事喼,右手有一個禮物盒。他打開公事喼,裡面有一百萬美金及一份合同,他打開了禮物盒,裡面有一個按鈕,他對小明講:“你如簽了這張合同並按下按鈕,答應不告訴別人這件事,這一百萬便是你的了! 但同時,在世界的另一個地方,一個你不認識的人會因而死亡。”」
我問兒子:「如果是你,你會拿這一百萬美元嗎?」
兒子想也不想,堅定地說:「一定不會,因為生命係值得珍惜的!」
我再引誘他:「一百萬美元喎!即係七百八十萬港幣,可以買一層樓喎!」
他仍然堅持不會拿,他亦相信小明不會拿!
我看着他堅定的眼神,繼續把故事說下去:「小明因為欠債累累,很需要這筆錢,於是按下了這個按鈕,簽了合同,拿了錢,他還清債項之後,還剩很多錢吃喝玩樂,快樂得不得了!」
兒子停下手中的麵包,定晴看着我,等待着……
「怎麼了?」我明知故問,一面繼續吃早餐。
他說:「結果怎樣?」
「什麼結果怎樣?」我故意整蠱他,說:「結果小明便快快樂樂地生活了!」
兒子不相信,他相信小明必需為他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
我不玩弄他了,說:「對,最後那個穿西裝的人又去找另一户人家,說了一模一樣的話,那個人做了和小明一樣的選擇,當那人按下那個按鈕之時,那個他完全不認識的小明便立即死掉了!」
原來這個故事是說外星人要殺戮所有貪心的地球人,所以設計了這個遊戲,只有貪心的人才會按這個鈕,但只要你按下了,你便參加了這場遊戲。只要有下一個人按鈕,上一個人便夠鐘要死了!
兒子問了許多問題。
翌日,他在我洗碗時又跳入廚房,說:「媽咪,果個遊戲唔公平呀!第一個人按那個掣時,會有一個無按過掣的人無辜死咗,而最後一個按的人,因為無下一個人按,所以唔使死!」
辜勿論他的推論是否合理,但一個故事,啓發了他的思維。既然他一天之後提出了質疑,即是那一整天,他都想着這件事,分析這件事。
這便是: 故事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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