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歲之前, 必定必定, 要搞好財産分配及樓宇業權的問題, 而且要搬去一個可以住至死亡的地方。
昨日99告訴我她的朋友在上海有兩個物業都被侵佔了!她朋友兩公婆, 丈夫有一個日本小洋房, 父母死後屬於兩兄弟共同擁有的, 而太太也有一個父母留下的物業, 說來話長, 總之兩個物業現在也可能不屬於他倆的, 太太那間出租了幾十年遇到租霸, 應該會被逆權侵佔, 丈夫那間被兄弟侵佔, 他們兩公婆現在已經八十多歲, 丈夫身體做過大手術, 所以已經無力再打官司, 只能由時間一直過去, 但又不甘心, 一想起這兩個物業就哭。當年在上海的兩套房子只是幾十萬, 年輕時工作忙沒放在心上, 現在已經值幾百萬近千萬了!
其實他們有一個兒子, 但他已經在美國成家立室了, 什麼都沒幫上忙, 去中國打官司拿回財產沒幫忙就算了, 反正他自己的父母的遺產他不爭取也是他自己的事, 最慘是老人在香港做大手術出了醫療事故也不幫手追究, 兩老不懂那麼多英文, 沒有力氣追究, 其實去了外國讀書並留在當地成家的孩子, 有和沒有是沒有什麼分別的。
不過我也有見過好的, 不能一竹竿打一船人, 替我們租這間屋的地産經紀, 就是因為老父不喜歡去美國, 寧願放棄美國回到香港替父親養老, 她說她喜歡美國, 等老父將來走了, 她就會回到那裡, 這個女兒真的非常孝順, 不過她應該沒有嫁, 否則這事丈夫和孩子絕不答應。
其實像99朋友的那種業權糾紛, 我們米家也有, 米爸的爺爺在廣州留了每人一個單位給五房兒女, 但那些單位是連在一起的, 現在業權非常混亂, 那五房兒女已經八、九十歲了, 無力處理。噢!對了, 正確來說是四房兒女, 因為米爸這一房有判斷力極強的米爸在, 事情已經早早給解決了!
那些單位是連在一起沒錯, 但米太爺其實還有另外一個環境條件特別差, 面積又比較小的單位, 它是獨立存在的, 米爸選了那個, 然後由於單位比較細, 所以其他四房要補一些面積給米爸, 當時大概十幾萬差價吧, 但要付款他們就拖, 一拖就死了, 廣州樓價不停上升, 現在絕對不是十幾萬的事。這件事已成死局, 這筆錢是拿不回來的, 因為那群八、九十歲的老糊塗不可能解決得到那個業權的問題, 只要他們隨便一個死了, 此事一世無解, 他們各有子女, 到時業權更亂。
2010年, 米爸將那個又細又環境差的單位賣了, 把錢分成2份, 自己一份, 弟弟一份, 然後他自己那份補一些錢在中山買了一個物業, 就是我們現在的渡假屋了!米爸的弟弟又是那種不會去處理財產的人, 他有一個istj哥哥是有福了, 什麼不用幹白白袋幾十萬, 不過可能都輸光了吧!😅😅😅
環顧99身邊朋友, 還有米家的這幫親戚, 發現把業權搞到一塌糊塗的竟然不少, 另外有些則不是業權問題, 而是繼承權的問題, 搞到感情破裂。
因此, 除非你沒有財產, 否則在七十歲前全部要搞清楚, 人一過七十就不可能再這樣奔走來回, 你生的孩子未必會去處理這些事, 所以不要把包袱丟給別人, 如果有多於一個孩子更加要早點立遺囑, 一碗水要端平, 別製造內部鬥爭。
另外七十歲前要處理好的事是搬去一個可以住一世的地方。這事有感於99的朋友王婆婆, 一天到晚叫我們上她家朝聖, 因為她住山頂, 門前有一條很斗的斜坡, 她和那個二百多磅的女兒已經出不了門, 天天在家自我隔絕於世, 想約朋友出去飲茶也費力, 只好什麼事都叫朋友上去坐。現在因為太老, 王婆婆已無能力搬家(她也不覺得要搬, 因為煩到她的朋友她覺得沒問題的, 其實我99都就快行不到上斜坡的了), 女兒比她身體還差, 兒子的智力不行, 所以他們就這樣住到天荒地老了!
樓宇是會不斷變舊的, 舊到某個程度根本住不了, 會有很多水管破裂、外牆倒塌等問題, 為了可以住一世, 大約七十歲就要換最後一次新樓, 必須交通方便近醫院, 這樣就不會搞到九十歲要去搬屋, 到時可能已經行將就木, 一辛勞就即刻去向閻王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