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間中会在小紅書看那些大陸的婚姻中介吹水,其中一個很熱門的話題是男方嫌弃女方曾經同居過。
這件事很容易引起爭議,原因是男方觉得同居過等於二婚,女方觉得這都什么年代了?!難道找老婆還要找處女嗎?然后大家各執一詞,就演变成男女对立。
有一天,我見到一個非常精癖的留言,她說:「這是二手货欲放在一手市場賣的問題。」簡直一針見血。
我有一個朋友,她曾经開一間時裝店,她間中就会把店裡的衣服穿几天,然後又放回去賣,相信如果你是買家,知道後會有點不喜欢,但還是可以接受的。就像女生拍過拖一樣。
但是,我這個朋友,還會將自己穿過一段時間但看起来仍然很新淨的舊衣服混入店铺的新衣服中去賣,我相信,任何一个客人知道都会不高兴吧!她得意地跟我说,有時舊衣服比新衣服更容易被客人選中。這有点像同居過的女生,可能長得比较漂亮,反覆被挑中。
其實賣舊衣服真的沒有問題的,你拿去古著店賣便可以了,很多人喜欢古著的,有時古著更漂亮。但是,如果明明是舊衣服,混在新衣服中去賣,好像真的有点兒那個。
我覺得那些同居過的女生,直接找同居過的丶二婚的男生不就好了嗎?要不就死也不承认同居過,扮一手貨扮到底,就像我那個朋友將舊衣服混在新衣服中去賣,不告诉客人。其實客人一直不知道就没有什么問題了。
另一个方案是拿去古著店賣,光明正大的,也没什么問題。
但一面告诉人那是舊衣服,一面在一手店賣,然後人家不肯買,就罵人家看不起它二手,那實在太奇葩了!
P. S. 相信如果我將女人比喻為衣服的這篇文章放在小紅書去留言,一定被人攻击死了!🤣🤣🤣所以我只敢在自己blog説說。講真話是会被人打的😌😌😌,但這就是真相,如果你有女儿,盡量劝她不要傻乎乎地跟人同居去(具体事件具体分析,有些情况是同居更着數的,例如搏大肚,用BB绑住一個條件比自己好很多的男人)。
P. S. S. 同樣地,這個衣服的比喻也可以用於男人身上,同居過的男人也當是二婚計算,女人一样可以嫌弃男人同居過的,不存在性别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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