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早上返學因為巴士誤點而遲到,被罰留堂40分鐘,罰留堂期間抄寫相關遲到的校規。
回到家中已經2時,我已準備好了午餐給他,早上的早餐是六時半吃的,幸好有帶一包餅乾和一包飲品,還有兩粒糖果,否則一定餓壞了!我規定他其中一粒糖必須留在放學時吃,這是保障體力的一個方法,否則,回到家便像虛脫一樣。
雖然罰留堂罰抄寫都頗慘,但兒子沒有不開心,因為這間學校要罰了就即日(或周六)罰了,不記前嫌,不寫手冊。
小學是這樣的,每遲到一次都會寫手冊,一個月儲夠五次就記缺點。除了遲到,欠交功課也是這樣,帶漏東西也是。有一次,兒子欠帶了東西四次,那個月我們緊張死了!為什麼會欠帶四次那麼多?因為一次欠帶兩本也當兩次的,那個月我們倆緊張死了。還有,兒子小一時因為去小六的課室上棋藝班,有人忘記帶走塗改液,他未玩過塗改液,一時忍不住就在書台上畫了幾下,那次收了學校的警告信。聽說一年收兩次警告信就要記小過!那年也是緊張死了!
表面上,小學沒有罰你,做錯了事沒有留堂也沒有罰抄,只是記了下來,但事實上就是很嚴重的罰,不但罰了小朋友,更罰了家長,最慘是身為家長的我不在現場,也阻止不了非預料中的事件,搞得人心惶惶。
終於離開了嚴格的小學了,中學像天堂一樣美好,終於獲得了身為「人」的被尊重。看看我兒子中學手冊的校規,寫得很清楚罰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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