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0歲前,我一定斬釘截鐵地說:
「 千萬不要買層樓畀孩子, 因為這樣會消磨他努力向上的鬥志, 我們要留給孩子的是智慧, 不是資產。 資產隨時可以被奪走, 智慧誰都奪不走。 所以只管把孩子培育成一個有用的人, 無需要為孩子作財富上的準備。 孩子自己如果不努力, 買不到樓,找不到好工作,找不到老婆,生不了孩子,那是他自己咎由自取, 因為他不夠努力。」
但40歲後, 我的想法突然間完全改變了! 那是受到一件事情的啟發。
親戚個女今年快30歲了, 這個女孩 有 一份收入萬多元的工作, 有一個 正正經經嘅男朋友, 也是萬多元的收入, 兩小口子感情發展順利, 已到談婚論嫁的階段。 但縱然他們是多麼的想結婚, 真的沒有辦法結婚, 原因是住屋的問題。 他們根本沒有辦法可以買到自己的物業, 甚至出去租住, 也成困難。 各人自己 家庭已經很擠迫, 不可能住進對方的屋企。
於是只能一拖再拖, 一直處於拍拖的狀態(這對女孩來說是「 無間地獄」), 為了維持感情, 大家經常都 要去旅行! 這樣, 積蓄也不會怎樣增多, 就算再慳, 一世也不可能儲到買樓首期。 情況就這樣一直膠著。 推算下去, 年復一年, 女孩子會變老, 終有一日大家鬧一場分手, 那樣, 花期已過的女孩就會孤獨終老了。
當那個女兒不是你的, 看完你不會有什麼感覺, 但你置身處地去想一想: 如果這個女兒( 或者兒子)是你的呢?
他孝順乖巧, 和你感情要好, 就是沒有什麼上進心, 一看就知道他不會成就什麼大事業, 也肯定他不會無端端發達, 但他是一個好人呀, 作為父母得到一個平凡孩子, 只要健健康康也是福氣。
這個時候, 如果你有能力,你會唔會幫佢呢?
當時你已經年紀老邁, 通常都已經冇幫佢嘅能力, 那我又問你啦, 如果老年的你而家後生20年, 有能力去為呢件事去做準備, 你願唔願意幫下佢?
如果現在中年的你生活都是足襟見肘, 這件事 只能望洋興嘆, 但如果你自己現時生活富足, 年年有錢去旅行吃喝玩樂, 為什麼不把錢省下來, 為孩子將來作一點打算。
這是我們為兒子準備的物業, 口頭上當然不會給他知道是為他準備的, 我們說將來會把它賣掉養老, 事實上就是兩手準備。 希望他永遠不要 動用 我們給他做的最後準備, 希望他能夠好好讀書, 名成利就。
人人都憧憬孩子將來名成利就, 但其實名成利就的人很少, 大多就是庸庸碌碌, 平平凡凡。 我們不能把自己的期望當成事實, 一定要做兩手準備。
40歲前和40歲後的我,為什麼會在價值觀上有如此巨大的轉變?
因為40歲前的我是以個人經驗去做判斷,我們成長的年代,香港經濟起飛,只要讀到大學,那愁沒有工作?那愁買不到樓?
40歲後,已經進展到以事實看世界了,無論你自己的經驗如何,那已是過去的事,香港已進入經濟衰退期,樓價高脹,已經不是那個肯捱就買到樓的年代。
現在大學畢業等於失業,中學畢業更加不必說了。
趁國內樓還買得起,我們就出手了,到兒子長大,可能香港身份已被大灣區身份證取代了,返國內住就像入屯門差不多。有高鐵的地方都可以即日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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