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為何還會在香港行來行去架!咩事呀!
陳同佳肯自首,但台灣的態度奇奇怪怪,我係陳同佳都會怕去了自首不當是自首,咁又真係幾蝕底。隨住時間推移,陳同佳的內疚感會慢慢下降,自首的動力會越來越低。
台灣將一件如此簡單的刑事案件加上了政治操作,真係好卜街,馬英九都罵菜政府過份,因為他自己都有幾個女,好明白死者父母的悲慘。一日陳同佳在街上行來行去,死者父母一日不得安生。教女教得唔好,被上天懲罰的程度,最大莫過於此。
死者父母一定是疏忽教育女兒嗎?一定的。正常女孩點會十幾歲同不止一個男人上床,還一起去台灣旅行?換轉係我老豆,一定同我反面。每個保護孩子的父母親,一定不容許。女兒才十幾歲,就珠胎暗結,仲白痴到拍下和另一個男人做愛的手機影片,被陳同佳睇到。正常男人見到都嬲到爆炸啦!唔失手殺死佢就奇。你話,呢個潘曉穎咁弱智完全不懂保護自己,不是因為父母又唔教唔管,又是什麼?這真係一個大悲劇!
我教兒子說:「這種女孩不值得要,立即分手就是了,不用執著,更不必殺人。」
另外一個荒謬事件,今朝睇 tvb知道,日本決定下星期又倒輻射水,何解冇任何國家或團體出來譴責佢?平時用隻膠袋都嘈嘈閉的環保組織去Q左邊? 沽名釣譽。 正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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