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朗誦其實非常非常沉悶,一首簡單的詩,一篇簡單的文章,重覆背完一次又一次,在表演前,已經要在老師面前,背了數百次,每日放學都要抽時間練習,這種單調的練習,令人倒胃。為什麼不用這些時間,去做更有意義的事? 如果喜歡背古詩的話,用同樣的時間,已能背上三十首,那是多麼有意義的事呀!背三十首和背一首,對腦部的益處,相差太遠了。
但當年的我是典型的好學生,好女孩,從來不懂say no。不是不敢,而是完全沒有意識,自己是可以say no的。記得在大學時,一大班朋友秉足談心,大家都驚覺,自己從來沒有做過反叛的事,童年就是這樣乏善可陳。這是當“乖女孩”的一個遺憾。
人們說朗誦比賽能增強自信,我就不覺得了。我覺得我現在的自信,是來自對自己的深入了解和對社會的續步了解,跟我上過多少次台,獲過多少次獎,沒有太大的關係。一個人,不是靠別人頒個獎便能獲得自信。
那我是反對比賽嗎?倒也不是。
我認為比賽是對自己的一項挑戰。但要挑戰的,應該挑戰一門學問/有一定複雜程度的東西/一項體育運動,不要挑戰一樣太簡單的事情。
有一次,一個男孩在“最強大腦”挑戰“打響指”,即場創造了一項一分鐘內打響指最多的健力士世界紀錄。當時陶晶瑩說了這樣的一句評語:「你用了五年練打響指,如果這5年你用來研究一門學問,相信已有一定成果了!」陶子實在一語中的。
P.S.合唱團亦屬朗誦比賽一類的性質,重覆率高,學習效能低。
P.S.合唱團亦屬朗誦比賽一類的性質,重覆率高,學習效能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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