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限制了我的想像力, 我無法想像世界上竟然有那麼多方式來搶錢的。
今日聽到一種稅叫「棄藉稅」。
即是,如果你有美國綠卡,你卻想放棄美國國藉, 你在全球的資産、資本利得和收入都要抽兩成分手費。
天呀!放棄國藉點解要俾錢嘅?加入要俾錢就話啫, 何解分手要俾錢?仲要20%多!
然後在美國假如你有1000萬遺產要留給孩子,要交450萬遺產稅, 使唔使咁多呀!怪不得個個有錢佬都話捐身家, 捐俾自己成立的慈善基金, 再請自己仔女做揸fit人, 只要損2%就可以叫「慈善基金」架啦!
我告訴老公和99這件事, 99說:「唓!中國一樣有方法唔俾你的錢逃走啦!」
99說, 有親戚已在美國長居, 老伴死了, 她和兒子回中國把樓賣了, 賣了六百萬人仔, 但錢拿不走, 母子二人每人每次只可以帶走五萬(美金)!
六百萬啊!兩母子要來回中美多少次才可以帶走所有錢呀!雖然中國政府沒有要她交稅, 但咁搞法佢都好唔方便噃!因為親戚都八十幾歲了, 很頻樸喎!不過有可能可以在網上把錢轉去美國吧?但每年每人仍然只可轉走5萬美金。
因為我娘家從來都是無産階級, 呢D野我真係唔知, 成個大鄉李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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