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經常教兒子不要跟壞人做朋友,因為壞人跟本沒有朋友,如果你以為自己是他的朋友,那就自作多情了!
舉屈穎妍的這篇文章做例子:
為免坐牢,當初誓言不篤灰丶不割蓆丶齊上齊落的黃絲黑暴首領,大批轉作了污點證人,一班壞人鬼打鬼。
我們看電視劇看得多了,當手下完成了壞人首領的秘密任務,他會得到什麼下場?當然是被殺,殺了那個執行任務的手下,這個秘密就永遠都沒有人會知道。
做壞事的人本身道德標準就很低,出賣朋友只是小事,他們相信「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所以,一開始就不要跟壞人做朋友,避之則吉。
問題是,很多人,尤其年輕人,跟本無法分辨那些是壞人,那些是好人啊!很簡單,叫你去犯法的一定是壞人。無論他叫你去犯法的原因是什麼,叫得你去犯法就一定是壞人,沒有可爭論的餘地。
世界上根本沒有什麼「違法達義」,如果那條法律制定的時候已經是不正義的,這條法律根本不不可能被通過。
如果他有什麼理由一定要去犯這個法,就叫他自己去唄,為什麼要叫你去?就算他有自己不能去的理由,那他將你的生命前途置之不顧,大家已經不可能是朋友了!
朋友的先決條件,就是不可以傷害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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