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etah Photo of the Day
Photo by Robert Harmse)
不做損人不利己的事應該是常識吧!但偏偏很多人會做這樣的事,例如有人在巴士座位上放針,因為針很小,神不知鬼不觉,又真的很少拉到人。做這些事的人,完全是損人不利己。
昨天看到此報導,觉得完全是損人不利己的代表作,於是拿來給兒子上上德育課。
我問兒子:「呢個人做呢D事對自己有什麼好處?」
兒子答:「完全冇好處!」
我說:「現在被發現了,雖然只是罰了80小時社會服務令,好像不算慘,但他這一生人都要留在香港這個旦丸之地了。如果要移民或留學,佢拿不到良民證的。」
兒子問:「什麼是良民證?」
我:
「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CNCC)
簽發「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是一項由香港警務處提供的收費服務。本處發出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純粹是供有關人士申請各類入境簽證(包括旅遊、升學或居住等),或申請領養小孩之用。為任何其他目的而要求簽發「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的申請將不予以受理。」
我說:「還有,求職時人事部必須填寫你有沒有犯罪記錄,如果有,通常唔會請,除非間公司係你親戚開的。」
總結,因政治立場而做了一個惡作劇,卻犧牲了自己的大好前途,沒有比這個更愚蠢的了!
孩子其實不知道惡作劇的結果的,是家長教育時告訴他們才知道的。不過,以上新聞中的被告已經二丶三十歲,不可能不知道,所以很抵死!
莫以惡小而為之;莫以善小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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