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黑衣人佔據理大這個嚥喉之地(要塞),像三國的「佳亭之戰」般,警方像司馬氏父子一樣,只圍不攻,等他們斷水斷糧。
第一階段,呼籲所有人離開,第二階段,十八歲以下的人登記身分證後離開,相信最後階段就係衝入去全部遞捕,又或者黑衣人鼓起勇氣突圍。
就在第一階段時,我們未知道有下面的安排,我老公已經說:「有得走做乜唔走?留得青山在嘛,遲啲再玩過囉!」😁
我回老公:「識立即走路就唔係叫年輕人啦,係叫老狐狸。😒」
果然警方出第二招,立即分化他們,十八歲以下走得,無罪釋放,不得不說鄧炳強識啲兵法,之前有得走冇走的都蠢咗。
其實我好清楚,無論選擇是如何地一眼就看得出利弊,總有年輕人會做出不當的決策,例如由雨水渠逃走就絕對智障,裡面的管道錯縱複雜,最危險是有沼氣,可立即致命的,以前的礦工要帶埋金絲雀🐦入礦洞,就是因為雀一暈就必須要走,否則命仔不保。結果14個有勇無謀的傻仔在下水道迷了路,要報警求助,仲要警察叔叔派出蛙人援救。相信將來「長大了」回頭一看,覺得自己簡直是弱智的。
那些on九九的歲月我都有試過,記得讀大學時,收到消息有個同學去澳門賭錢借咗大耳隆輸身家被劫持要「籌期」(籌贖款),我和幾個熱心同學竟然走去報警,警方說:「你們聽到的是傳聞新聞,唔報得案㗎喎!」我一想,又對啊,我只是聽回來的。警察叔叔又說:「唔使擔心,大多數都係自己扮被綁架,其實是呃屋企人錢💰的。」
回想起來,年輕時的我像智障一樣,同學被綁架關我叉事咩,要報警都係他家人報啦,其次更蠢的是,我竟然冇用心聽警察叔叔的說話,同啲同學夾咗萬多元去幫個同學贖身!(當時幾千元對我來說都幾多)
天呀!最後就係警察叔叔講的,他一次過騙哂家人和朋友的錢,然後安然無恙地回家,也不再掩飾,反正錢💰已到手。
回想起年輕的歲月,真是「on九九,行路上廣州」!年輕人是很容易有一股熱血上腦就做出不理智的事的,我當年都係蝕幾千元啫,如果我像他們現在犯下這麼大的錯,真是無可挽回了,他們當中還有燒過人殺過人的,死者的倩影絕對會跟佢一世。還有案底呢,也是一生一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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