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陪我媽去睇醫生,看完後阿媽想我陪她行街,我說時候不早,我要趕回家煮晚飯給老公和兒子吃。
我媽說:「你老公應該自己學煮飯啦!」
我說:「我老公已經做很多清潔方面的家務,而且負責家庭開支,如果我連飯都交給他煮,我還有在這個家存在的必要嗎?」
她說:「又係喎!」終於放我走了。
母親都愛自己的子女,總覺得子女的另一半要像自己一樣,對他們付出越多越好。尤其是有女兒的,把女兒的男朋友當豉油咁點的真是大有人在。我當然不是說我阿媽,我阿媽若是這樣,我應該嫁唔出。
有個親戚就是這樣,要女兒的男朋友東奔西跑,吃飯埋單,她說是「自己人」不怕使。她把自己的女兒慣得像公主,除了吃喝玩樂扮靚去日本,好像什麼也不會,連份正式工作都沒有。
她眼中只有自己的女兒,那人家男孩也有家長呀!男孩的母親原本說會支助他們買樓首期的,但突然又反口了。無他,當觀察過後,發現自己的兒子要娶個公主回來服待,就不想支持了。自己的兒子好眉好貌勤奮上進的,為什麼要娶個港女回來養?還要服待岳母做隻兵?
結局是埋門一腳取消婚禮。
我們生兒子的其實不是傻的,我們一樣會教兒子不要娶港女,不要蝕底俾人。所以生女兒的各位,不要將女兒變成港女,去男友的家吃飯要幫手洗碗,這是母親要教的。
男女相處應該平起平坐,沒有話邊個要做邊個隻兵嘅,大家公平相處,一起分擔家務,一起分擔開支(若雙方都有工作的話),這樣就可以一起生活,養兒育女囉!
香港現在世道艱難,根本不可能只由一個人付出就能生活,所以雙方都要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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